一、显示器保修起算时间
1. 数达显示器产品保修起始日期以购机发票开具日为准,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,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
2. 若用户丢失发票和产品保修卡,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(底联)复印件等有效证据,则保修起始日期以数达显示器机身载明的出厂日期向后顺延60日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二、基础保修服务
保修范围 |
部件名称 | 保修期限 |
数达显示器 | 显示器整机 | 1年(含)免费保修 |
附件 | 1年(含)免费保修 | |
预装软件(不含试用版) | 1年(含)免费保修 |
注:1.在保修有效期内,若数达显示器主机、附件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可以享受保修服务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2.服务将以“客户送修”方式提供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三、维修质量承诺
1.整机换货后的保修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2.保外维修更换后的部件或附件享有 90 天的有限保修期。
3.自设备购买之日起提供3年可更换部件的服务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四、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修理、更换范围
超过保修有效期的。
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。
非承担保修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无有效保修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(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保修有效期内的除外)。
擅自涂改保修凭证的。
保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。
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。
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。
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产品合格证的。
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五、换货及修理服务指引
1.换货或修理前,请核对如下内容是否准备齐全:
换货 | 显示器整机及配件齐全 | 包装完整 | 发票、保修卡凭证 (未涂改) |
√ | √ | √ | |
修理 | 显示器整机及配件齐全 | 包装完整 | 发票、保修卡凭证(未涂改) |
√ | √ |
2.修理前,请您提前备份设备中存储的所有数据和自行安装的软件。修理过程中,数据和软件有丢失、损坏或被格式化的风险,数字广西集团不对您送修(检)的设备中存储的任何数据或软件的损害或丢失负责。
3.修理时,设备须经过数字广西集团产品服务中心专业的检测。确认故障后,数字广西集团产品服务中心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。对在保修期内的产品,数字广西集团产品服务中心可以自行选择采取更换、修理或其他方式为您提供本保修政策所承诺的保修服务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,如采取修理服务,更换下来的坏件归数字广西集团所有;对于检测无故障产品,将原样退回。
4.因产品不符合保修条件需收取费用的,数字广西集团产品服务中心将向您收取维修费,并提供维修报告。
六、特别声明
1.上述条款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、澳、台除外)销售的数字广西集团数达显示器产品。
2.保修权益不可以移转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(除非在产品保修说明中另有注明保修可移转)。
3.销售商向您做出的非数字广西集团保证的其它承诺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